潘石屹:土地对房价影响不大 无偿收回难执行

2007-12-28 来源: 不详 点击查看评论
    “很高兴,现在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政府在一个月之内公开2004年以来各个城市土地的出让情况,这是一大进步。”潘石屹又发话了
    
    在开发商集体沉默观望时,潘石屹再次站了出来,对政府“两年内不开发的土地无偿回收”政策提出预警,“政府应有偿回收闲置土地和烂尾项目。” 潘石屹建议说。他的理由是,如果无偿收回,许多地产商将“家破人亡”。此言一出,再次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。有媒体甚至直言潘石屹在危言耸听。《财经时报》就此对潘石屹进行了专访。
    
    防止土地交易
    
    出现“黑哨”事件
    
    《财经时报》:据了解,目前土地公开“招、拍、挂”的形式有所变动,比如开发企业的综合能力成为投标的主要决定因素,而投标价格只占评估的30%,价高者得的惯例将被打破。您怎样看待这种变动? 
    
    潘石屹:对于开发商的拿地方式,社会上总有传言说,政府和开发商在土地公开“招、拍、挂”中存在猫腻。我5月参加凤凰卫视的《一虎一席谈》节目就曾和“不买房运动”的发起人邹涛PK过,他当时质问我有没有行贿政府官员。我说“没有”。因为如果当中真有猫腻,全社会都可以来监督我们。
    
    事实上,我亲自经历了许多次“招、拍、挂”的全过程,虽然我只中标过一块地,但据我的观察,“招、拍、挂”的程序是越来越规范,越来越严格了。因为有多方利益主体和众多媒体的严密监督,几乎没有任何做手脚的机会。
    
    不过对于这种形式,我也有一些建议。比如应公开各个评委的评分,防止在土地“招、拍、挂”的过程中出现足球场上的“黑哨”事件。尽管在招标过程中,评委会的组成是在评委数据库中用抽签、摇号的办法临时抽取的。但最好的辟谣办法是信息的公开与透明。
    
    很高兴,现在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政府在一个月之内公开2004年以来各个城市土地的出让情况,这是一大进步。这种土地信息的透明化,会让购房人、开发商及所有参与房地产市场的人都有了应有的知情权。
    
    《财经时报》:您如何评价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政策?
    
    潘石屹:从政府土地管理政策来看,2003年国务院“18号文件”,2005年的“国八条”和今年的“国六条”是在一贯政策的指导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监督。我个人认为,“18号文件”、“国八条”、“国六条”这些政策总的指导思想是完全一致的,都传达了几个要点:一是房地产要市场化;二是加强和完善住房的社会保障,用经济适用房、廉租屋、限价商品房的办法去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;三是规范市场;四是要加强信息的公开透明。
    
    无偿收回难执行
    
    《财经时报》:“8.31”大限两周年即将到来,曾经关于“两年内不开发的土地要无偿收回”。您对这一条似乎颇有微辞,为什么?
    
    潘石屹:当时的政策是要求:2004年8月31日之后所有经营性的土地都不得以协议性的方式出让,必须全部采用“招、拍、挂”的方式进行交易,所以这批土地的取得都非常地匆忙,有些也很盲目,根本没有对未来市场给予充分的分析,当时关注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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